我们的《通用销售和交付条件》旨在明确交易条款,清晰界定各方责任、支付结构及争议解决机制,从而确保透明性,建立互利共赢的商业关系。
“买方”是指购买毕晨(上海)机电贸易有限公司产品的公司或个人。
“采购订单”是指买方与毕晨(上海)机电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书面协议,如合同或订单。
用于购买产品。"产品"是指毕晨(上海)机电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卖方”是指毕晨(上海)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应被视为采购订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买方确认后接受并生效。未经买方和卖方签署书面协议,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修改或放弃均应视为无效。
a.报价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90天。除非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货物将以交货当日的现行价格开具发票。
b.所有订单将按照卖方报价中包含或提及的条款和条件提交。除非以书面形式说明,否则不得取消或修改条款和条件。所有要求必须得到卖方的书面批准。
c.标准付款条件为“收到订单后支付50%的货款,其余50%在发货前支付”。
a.卖方将产品运送到采购订单中指定的交货地址。如果买方更改收货人,他们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否则买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当产品交付到交货地址时,产品的所有损坏或丢失风险都转移给买方。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产品将以卖方的标准包装形式交付。
b.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对产品规格、数量、外观和包装进行现场清点,买方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送货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卖方完成产品交付并验收产品规格、数量、外观和包装的证据。
c.买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7天内,根据随附的技术规格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验收。但是,产品规格、数量、外观和包装的检查应以交货单为准。如果买方发现产品的任何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应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经双方确认是卖方的责任,卖方应负责处理。如果买方未在验收期内进行验收,或未出具书面最终验收确认函并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有书面异议但未提供充分证据,则视为产品最终验收合格。
a.卖方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货物在12个月内(自装运之日起)不会出现制造缺陷,并承诺在此期间维修或更换任何明显有缺陷的组件,或支付购买价款(由卖方选择),前提是在保修期内退回设备和/或组件(并支付运输费用)。如果标识标签被移除,或设备被违反、更改,或在超过规定最大值的应用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扭曲,则此保修不适用。所有技术意见、建议和服务均基于卖方认为值得信赖的技术数据和信息,由具有商业知识的合格人员根据其自身标准使用。在保修期内,对组件的维修、修改或更换不应延长设备保修期。上述12个月期限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延长。
b.对于X射线产品,维修零件和翻修的设备的保修期为自装运之日起90天,更换的全新零件的保修期为6个月。此保修期仅限于更换或维修的组件。保修申请必须在故障发生后14天内报告给卖家。
c.买方的唯一补救措施和卖方的唯一责任是卖方退还购买价格或自行承担修理或更换产品的费用。
d.买方应承担将维修好的产品运送到卖方服务点的费用,卖方应承担将维修好的产品退还给买方的运费,前提是产品仍在保修期内。此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或相关税费。
a. 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除相应延长交货期限外,买方还应按每延迟一天向卖方支付应付款项的0.05%的违约金。如果付款逾期超过 [30]天(每次付款的逾期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买方需一次性付清订单的全部金额以及30天的相应违约金。
b.采购订单生效后,如果买方在没有合同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采购订单,或者卖方因买方违约而终止采购订单,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采购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卖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库存损失、仓储、法律费用等),买方应立即予以补偿。
c.卖方仅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承担包括停产、利润损失、合同损失、使用损失在内的任何间接损失,或其他任何间接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对单个产品造成的违约责任不得超过该单个产品的金额。
卖方对因卖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损害或履约延误不承担责任。
a. 采购订单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前广泛理解的单词和短语含义进行解释。订单的内容、双方履约的解释和管辖权,以及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法院、调解员或仲裁员的行动,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b.与采购订单有关或因采购订单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论或索赔,包括其解释或履行,应按如下方式解决:双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并努力解决此类争议。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发出正式书面请求以解决争议并指定争议范围。在书面通知后30天内,双方同意在公正调解人的调解下举行1天会议,寻求非诉讼解决争议。如果在调解后的30天内,双方仍无法达成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